事業休止或廢止公告怎麼讀:門檻與欄位
決定休止或廢止事業,3 年內連結營收減少達前期 10%、或利益類增減達 30% 以上,須立即開示。

日本公司關掉一條產線、退出一項業務、結束一個事業部,本站觀察:TDnet 上常看到「事業の廃止に関するお知らせ」或「事業撤退に関するお知らせ」。這類公告的重點是:被關掉的業務原本貢獻多少營收與利益?關掉後留下多少人?是否伴隨減損、裁員?東證對「事業的全部或一部休止、廢止」設了明確的數字門檻,也提供了公告欄位。本篇依東證《會社情報適時開示指南》2026 年 7 月版第 2 編第 1 章第 19 項整理,說明門檻怎麼算、公告要寫什麼,以及它與其他公告的關聯。僅為制度說明。
開示義務:由「決定」觸發,三條數字基準
指南規定:上場公司的業務執行決定機關決定要休止或廢止事業的全部或一部,且符合下列任一基準(不能確定不符合者視為符合),須立即開示(上場規程第 402 條第 1 款 t 項、施行規則第 401 條第 1 項第 8 號):
- 營收:從休止或廢止預定日所屬連結會計年度的開始日起,3 年以內開始的任一連結會計年度,因休止或廢止造成的連結營收減少預計額,達前一連結年度連結營收的 10% 以上;
- 經常利益:同期間內連結經常利益的增加或減少預計額,達前一連結年度連結經常利益的 30% 以上;
- 純利益:同期間內歸屬母公司股東的當期純利益的增減預計額,達前一連結年度的 30% 以上;
- 另有一項指向取引規制府令第 49 條第 1 項第 13 號所列事項的條件(待確認,指南指向上場會社導覽的條文一覽)。
利益類基準有少額特例:前一年度連結經常利益不到連結營收的 2%,或純利益不到營收的 1%,適用特例(詳見指南第 7 章)。IFRS 任意適用公司,歸屬母公司股東的純利益讀作「歸屬親會社所有者的當期利益」,經常利益基準不適用;沒有編製連結財報的公司,改用個別數字。
和其他決定事實一樣,指南註明:影響額本身達基準就要開示,不因與其他因素合算後業績變動不大而免除。
「休止」與「廢止」也包含門市整併嗎
指南的注意事項③說明,以降低成本為目的的「分店、營業門市等統廢合」,須依「人員削減等合理化」開示。以降低成本為目的的關店、整併營業據點,因此要看人員削減等合理化的項目(見本站〈人員削減公告怎麼讀〉);整條事業線的休止或廢止,才是本項目。
公告要寫什麼
指南列出的開示事項:
- (a) 休止或廢止的理由;
- (b) 被休止或廢止的事業內容:寫部門別營收、經常利益、員工等;
- (c) 日程;
- (d) 今後見通:當期以後業績的影響與後續方針;
- (e) 其他補充,並附「(參考)當期業績預想及前期實績」;若重新算出預想,也要附新預想,並說明納入了哪些停止事業以外的因素。
與其他公告的關係
休止或廢止常同時涉及其他項目:事業的讓渡、固定資產的處分、人員削減等。若年度內休止或廢止日到來並重新算出預想,還可能需要業績預想修正。此外,這類行為可能成為「不適當合併等」下市審查的對象,詳細見指南第 3 編第 2 章。
怎麼做
- 讀 (b),確認被關掉的事業占公司營收、利益、員工的比重。
- 對照前期連結營收的 10%、經常利益與純利益的 30%。
- 看日程,尤其是休止或廢止日所屬的年度,會影響預估期間的起算。
- 查同日是否有業績預想修正、減損或人員削減的公告。
- 注意公告是「部分休止」還是「全部廢止」,影響完全不同。
容易踩雷
- 把一般的產品停產、品項整理誤當成事業廢止;是否達門檻要看預估影響額。
- 以為只要是退出事業就一定有公告;沒達門檻就不屬於本項目。
- 漏看門市整併的公告歸屬;它多半在合理化項目下。
- 把休止(暫停)與廢止(結束)混為一談,後續可能恢復或不恢復。
常見問題
事業廢止公告的營收門檻是多少?
3 年內任一連結年度營收減少預計額,達前一連結年度連結營收的 10% 以上。
利益類的門檻呢?
經常利益、純利益的增減預計額達前一連結年度的 30% 以上,有少額特例。
關閉分店要用這一項嗎?
指南說明以降低成本為目的的分店整併歸類為人員削減等合理化。
公告必須附業績預想嗎?
公司已公布當期業績預想者,須附「(參考)當期業績預想及前期實績」;即使沒有新算預想,也要寫最近的預想與前期實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