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股財報審計意見不適正或不表明公告怎麼讀:5 件開示內容
審計報告出現不適正、不表明或繼續經營除外事項限定意見,須立即開示 5 件內容。

日本上場公司的財報要經公認會計士或監查法人審計,年度、半年度與季度(期中審閱)分別有審計報告書、中間審計報告書與期中審閱報告書。審計意見有無限定適正意見,也有「不適正意見」、「意見不表明」,或以繼續經營前提(going concern)為除外事項的限定意見等類型。後面這幾種情形東證要求立即在 TDnet 開示。本篇依《會社情報適時開示指南》2026 年 7 月版 p.270 整理觸發條件、開示 5 件內容,以及怎麼讀這份公告。意見類型的會計意義見本站日企監查意見怎麼分:限定、不適正與意見不表明的閱讀順序,內部統制審計的開示見〈內部統制報告書重大缺失公告怎麼讀:評價結果與不適正意見〉。本篇是制度說明,不涉及任何公司,也不評論審計意見。想補背景可先看〈継続企業の前提に関する注記是什麼:決算短信的警示欄〉,要比對規則細節可看〈公認會計士異動公告怎麼讀:會計師更換的理由、意見與開示時點〉,想了解相鄰的制度可看〈內部統制報告書重大缺失公告怎麼讀:評價結果與不適正意見〉。
什麼情況要開示
適用文件有 3 件:財務報表等附的審計報告書、中間財務報表等附的中間審計報告書或期中審閱報告書、季度財務報表附的期中審閱報告書。只要出現下列任一情形,就必須「直ちに」(立即)開示:
| 文件類型 | 觸發的表述 |
|---|---|
| 審計報告書 | 以繼續經營前提為除外事項的限定適正意見、不適正意見、不表明意見 |
| 中間審計報告書、期中審閱報告書 | 以繼續經營前提為除外事項的限定意見、中間財報未顯示有用資訊的意見、不表明 |
| 季度審閱報告書 | 以繼續經營前提為除外事項的限定結論、否定的結論、不表明結論 |
法條依據是上場規程第 402 條第 2 款 v。
不只有這些:會社法計算書類與其他限定意見
指南另外提醒 2 件事:
- 依會社法編製的計算書類,如果會計監査人給出不適正意見(總合意見),或意見差控(不表示意見),也屬於對投資判斷有重大影響的重要事實,必須開示;
- 限定適正意見即使除外事項不是繼續經營前提,例如是重要虛偽表示,也可能因為對投資判斷影響重大而必須開示,不是只有繼續經營一種情形。
公告要寫的 5 件內容
- 實施審計或審閱的會計師姓名、名稱;若為監查法人則寫法人名稱;
- 審計報告書、中間審計報告書或期中審閱報告書的內容;
- 報告書的受領日;
- 公司今後的對應;
- 其他讓投資人適當理解、判斷所需事項。
另外,如果會計師對報告書未載明的事項另外做了追加說明,考慮到對投資判斷的影響,公司也可考慮一併開示。
季報審閱的省略
季度財報的期中審閱報告書若出現限定結論、否定結論或不表明結論,而附該季財報的決算短信已經必要且充分記載該內容,就可以省略另行開示。讀者要注意:這是「另行開示」可以省略,不是公司不需要揭露;內容會出現在決算短信中。
怎麼做
- 先看標題,確認是「審計報告書」還是「期中審閱」,對應的意見用語不同。
- 讀第 2 項報告書內容,找「除外事項」或「意見不表明的理由」。
- 看公司的對應,例如補正、改善計畫或後續說明。
- 對照同日決算短信與有價證券報告書。
- 內部統制審計是另一個項目,勿混。
容易踩雷
- 把不表明意見當作已證實舞弊;是否構成舞弊要看公告所載的理由與後續處置,不能只憑意見類型推論。
- 以為限定意見一律不需開示;若除外事項是繼續經營或重大虛偽表示,可能需要。
- 忽略會社法計算書類的意見也在範圍內。
- 以為季報可完全不揭露;只是可免另行開示。
常見問題
什麼時候開示?
出現這類意見時立即開示。
公告有幾項固定內容?
5 件:會計師、報告內容、受領日、對應、其他。
內部統制審計的不適正也在這裡嗎?
不在,那是另一個項目。
季報審閱結論可以省略嗎?
決算短信已必要且充分記載時,可省略另行開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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