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知識 · 交易制度與規則
日股信用交易(信用取引)入門:制度、保證金與可放空標的
- 信用取引就是向券商借錢買進(信用買い)或借股票放空(信用売り)的槓桿交易,分為規則由交易所統一訂定的「制度信用」與由券商各自約定的「一般信用」兩類。委託保證金率法規下限約30%、最低約30萬日圓,槓桿上限約3.3倍,並可用持股等代用有價證券折算充當保證金。可放空的標的有限制:制度信用只有「貸借銘柄」能放空,還受空賣價格規制約束。對台灣散戶而言,複委託多半只能做現股、難以承作日本本土的信用取引,這是入門前最該先確認的一件事;追繳與強制平倉等風險則留待風險篇。
什麼是信用取引?先分清「制度信用」與「一般信用」
日文的「信用取引」就是保證金交易:放一筆委託保證金當底,向券商借錢買進(信用買い/融資),或借股票先賣出、日後買回歸還(信用売り,也就是放空)。它讓你用小於全額的本金操作更大的部位,也讓「先賣後買」的放空成為可能,這是現股(現物)交易做不到的。
日本的信用取引再分兩大類。「制度信用取引」的規則由交易所統一訂定:返済期限(還款期限)最長六個月,金利、貸株料等費用依制度規格,可交易的是交易所指定的「制度信用銘柄」,其中能放空的又限縮為「貸借銘柄」。「一般信用取引」則是券商與客戶自行約定條件,期限可以是無期限或當日了結(一日信用),能否放空、有沒有在庫由各券商自訂,常被用來做股東優待的對沖(クロス取引)。
制度面的主管與基礎設施分工是:交易所規則由日本交易所集團(JPX)與東京證券交易所訂定,承作放空借券的貸借取引由日本證券金融(證金公司)居中處理,整體由金融廳(金融庁)監理。台灣讀者接觸日股的主要管道複委託,則受台灣金管會監管——制度是兩地各管一段,後面會談到這對台灣散戶的實際影響。
委託保證金與槓桿:30%、30萬日圓與代用有價證券
進場前要先放「委託保證金」。依法規,委託保證金率的下限約為30%,且有一筆最低保證金額(約30萬日圓)的門檻;換句話說,理論上的槓桿上限大約落在3.3倍左右。實際上各券商可以把要求訂得比法規更嚴,並非人人都能頂到上限。
保證金不一定要用現金。日本制度允許用持有的股票、債券等「代用有價證券」充當保證金,但會乘上一個折算率(掛け目)——上市股票大致在八成上下,依券商與交易所規定而不同。要注意的是,當你拿來抵押的股票市價下跌時,可用保證金也會跟著縮水,等於把行情波動放大了一層。
至於保證金維持率、追繳(追証)與券商強制決済(斷頭平倉)這些牽動存亡的機制,屬於風險管理範疇,本篇不展開,留給風險篇專門處理。這裡先記住一個方向性事實:槓桿同時放大獲利與虧損;而且日股以日圓計價,信用部位等於再疊加一層日圓匯率的曝險,平倉換回台幣時的匯兌損益也會被放大。
可放空的標的:貸借銘柄與空賣規則
放空只能透過信用交易完成,而且不是每檔都能放。在制度信用裡,只有被交易所指定為「貸借銘柄」的股票才能信用売り(放空);其餘只被列為「制度信用銘柄」的個股,就只能做信用買、不能放空。一般信用的放空則由券商依自家借券在庫決定,熱門或難借的股票可能沒有在庫,甚至隨時暫停新單。
放空還牽涉一個特有的成本機制:逆日歩(品貸料)。當某檔貸借銘柄市場上「股票不足」(放空需求超過可借券源)時,會透過日本證券金融的招標產生逆日歩費用,由放空方負擔、付給融資買進方。它的金額事前無法確定、逐日變動,是放空前必須認知的潛在變數。
此外日本設有「空賣價格規制」(概念類似上升檔規則):當個股自前一交易日收盤下跌逾一定幅度(約一成)觸發後,會限制你以當前市價或更低價格掛出空單,用意是避免放空進一步助跌。這些都是制度層面的規則,實際的觸發清單與細節,以交易所與券商當下公告為準。
信用交易的成本結構(制度面)
信用交易的費用比現股多好幾層。做信用買(融資)的一方,要按日支付信用金利(借款利率);做信用売り的一方,要支付貸株料(借股票的費用),遇到前述情況還可能被課逆日歩。制度信用與一般信用的利率、費率規格通常不同,同一檔股票在兩種制度下的成本可能有差。
除息時還有「配当落調整金」:在制度信用下,買方會收取、賣方會支付一筆股利相當額(大致為扣稅後的股利水準),一般信用則另有各券商的規定。這是為了讓信用部位在除息前後不因股利而失衡,但對放空方而言等於是一筆額外現金流出。
把這些加總起來看:信用交易除了原本的買賣手續費,還疊了金利、貸株料、可能的逆日歩與配当落調整金。這些費用會隨持有天數累積、侵蝕槓桿收益,所以信用取引在設計上偏向較短期的操作,長抱的持有成本並不低。
台灣散戶的現實:管道、換匯與稅務
最關鍵的一點:台灣國內券商的「複委託」承作海外股票,絕大多數以現股(現買現賣)為主,一般而言並不提供日本股票的信用交易與放空。想真正做日本的制度信用或一般信用,通常需要日本本土券商帳戶,而開立日本本土帳戶多要求日本居留身分(在留卡/My Number),台灣非居住者一般無法開立。所以「台灣人能不能直接做日股信用取引」,答案往往是受限的。
有些國際券商確實可以對日股做保證金交易,但那是該券商「自家的保證金與借券制度」,和日本交易所的制度信用是兩回事——可放空清單、保證金率、利費、風控與強制平倉規則,都要回到該平台自己的條款去看,不能直接套用本文所述的日本制度規格。
換匯與稅務也要一併想清楚:信用部位以日圓計價,槓桿等於同時放大股價與日圓匯率的雙重曝險。稅務上,信用交易的價差獲利對台灣稅務居民屬海外所得,須併入基本所得額(最低稅負制)計算,配当落調整金等現金流的認定較為複雜,細節與申報方式請見本系列稅務篇,並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,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或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常見問題
台灣人可以直接做日本的信用取引嗎?
多半不容易。台灣券商的複委託承作日股一般以現股為主,通常不提供信用交易與放空;要做日本本土的制度信用/一般信用,通常需要日本本土券商帳戶,而開戶多要求日本居留身分(在留卡/My Number),台灣非居住者一般無法開立。部分國際券商雖可對日股做保證金,但屬該券商自家制度、非日本交易所的制度信用。
「制度信用」和「一般信用」差在哪?
制度信用的規則由交易所統一訂定:還款期限最長約六個月,費用依制度規格,可放空標的限於交易所指定的貸借銘柄。一般信用則由券商與客戶自行約定,期限可為無期限或當日了結,能否放空、有沒有在庫由各券商決定,常用於股東優待對沖。兩者的利率、費率規格通常不同。
為什麼有些日股不能放空?
放空只能透過信用交易,而制度信用中只有被指定為「貸借銘柄」的股票能放空,其餘制度信用銘柄只能做信用買。一般信用的放空則看券商借券在庫,難借或熱門股可能沒有在庫。此外還有空賣價格規制:個股大跌逾一定幅度觸發後,會限制以市價或更低價掛空單。
信用交易的槓桿最大約多少?
依法規,委託保證金率下限約30%、最低保證金額約30萬日圓,對應的槓桿上限大約3.3倍。實務上券商可訂得更嚴。保證金可用持股等代用有價證券折算(掛け目)充當,但抵押品市價下跌會連帶壓縮可用保證金。以上為概略制度,實際條件請以券商公告為準。
信用交易賺的錢,在台灣要報稅嗎?
對台灣稅務居民而言,信用交易的價差獲利屬海外所得,須併入基本所得額(最低稅負制)計算;配当落調整金等現金流的認定較複雜。本篇聚焦制度規則,詳細稅務處理與申報請見本系列稅務篇,並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個別情況建議洽合格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