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日租稅協議股利 10% 怎麼適用:日本的申請書類與提出方式
台日取決め將日本股利預扣稅率降為 10%,須提交屆出書才適用,並非自動降稅。

台灣居民持有日股,領到配息時日本會先預扣稅。台灣與日本之間沒有政府層級的租稅條約,但有一份由民間窗口機構簽訂的「台日民間租稅取決め」,日本國內法已落實其內容:台灣居住者的股利,日本預扣稅率可從一般稅率降為 10%。但這個減稅不是自動套用,需要提交日本國稅廳規定的屆出書(申請書)。本篇依日本國稅廳(國稅庁)的說明頁與「源泉所得稅修正概要」小冊整理:這份取決め的法律地位、10% 的內容、要用哪一張屆出書、向誰提交、需要哪些附件。僅為制度說明;你的券商是否代為辦理、怎麼辦理,需向券商確認,本篇不做判斷。
法律地位
國稅廳的說明:這份取決め是 2015 年 11 月 26 日,由日本與台灣雙方的民間窗口機構——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(日方,2017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)與亞東關係協會(台方,2017 年 5 月 17 日起更名為台灣日本關係協會)——簽訂的民間取決め,不是國與國之間的條約。日本在平成 28 年(2016 年)度稅制修正,將原法律改為《外國居住者等所得相互免除法》,為取決め提供國內法依據,原則上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因此日本稅務機關使用的是所得相互免除法的屆出書,而不是一般租稅條約的屆出書。
10% 的內容
國稅廳小冊(源泉所得稅修正概要)說明:台灣居住者等所領取的日本「對象配當」,若屬日本國內源泉所得,且在台灣依其法令被視為該台灣居住者等的所得,預扣稅率降為 10%(所得相互免除法第 15 條第 1 項;小冊以所得稅法的 20% 作對照),復興特別所得稅不課徵。需注意:20% 是小冊對照的所得稅法一般稅率;國稅廳 No.2884 載明上場股票等的配當通常為 15.315%(持股 3% 以上的大口股東除外),非上場股票為 20.42%。依國稅廳 No.2884 與所得相互免除法第 15 條第 1 項,實際是把這些稅率換成 10%。此外,該小冊依平成 28 年 11 月 28 日現在的法令撰寫,引用時請留意日期。對象配當包括內國法人的剩餘金配當、利益配當、剩餘金分配、基金利息,以及投資信託、特定受益證券發行信託的收益分配等(公社債投資信託等除外)。歸屬於台灣居住者在日本國內事業所等的配當,不適用此減稅。
「台灣居住者等」指非居住者或外國法人,在台灣法令上因住所、居所、本店或事業管理地等,被課徵相當於所得稅或法人稅的稅者。
要用哪一張屆出書
國稅廳的台灣關係手續頁列出:
- 様式 1:對象配當的屆出書(所得稅減輕、復興特別所得稅非課稅);
- 様式 1-2:上場株式等對象配當等的特例屆出書。
兩者的差異:様式 1 須在「平成 29 年 1 月 1 日以後最初收到對象配當的日期的前一天」為止提交,並對每個配當支付者各作成一份;様式 1-2 針對上場股票等的配當,提交時期沒有特別規定,提交之日以後,由該支付取扱者交付的上場株式等對象配當等即可適用減稅。
向誰提交、手續費
様式 1:對每位配當支付者(含租稅特別措置法所稱的「支付的取扱者」)作成屆出書並提交給該支付者,支付者再提交給其所轄稅務署長。様式 1-2:提交給上場株式等對象配當等的「支付的取扱者」,由取扱者提交給其所轄稅務署長。提交後記載事項有異動,需再提交;但様式 1 另有例外:異動若只是「元本的數量」增減,可省略異動屆出書(様式 1-2 沒有這項例外)。手數料(手續費)不需要。
附件
多數情況下(個人持股)國稅廳頁面列出的附件,主要針對特殊情形:
- 外國法人,其所在國視其股東為納稅義務人:須附證明文件與股東名單(様式 10),以及外國稅務機關對該股東的居住者證明書;
- 外國設立、日本視其成員為納稅義務人的團體:須附成員名單與證明文件;
- 元本以他人名義持有:須附名義人出具的證明書與翻譯;
- 透過代理人(納稅管理人以外)提交:須附委任狀與翻譯。
國稅廳並註明,屆出書所載事項及其他判定適用與否所需事項,稅務機關可能另要求說明資料。
台灣投資人要注意什麼
透過台灣複委託持有日股者,屆出書如何提交、由誰作為「支付的取扱者」、券商是否提供這個流程,國稅廳頁面沒有說明,需向券商確認。實際預扣稅率以對帳單為準;本站另有〈複委託日股股利對帳怎麼看〉說明對帳單上看到的 15.315% 預扣。對帳單上的預扣與本篇取決め 10% 如何並存,國稅廳頁面沒有逐項說明,需向券商確認。
怎麼做
- 先查對帳單上的預扣稅率與配息明細。
- 向券商詢問:是否可適用台日取決め、需要提交哪些文件、是否由券商代辦。
- 若自行辦理,確認支付者或取扱者名稱,以及使用的屆出書類型。
- 留意提交時點與異動後的再提交。
- 台灣申報時,依實際被扣繳的日本稅額與文件處理,見本站〈日本已扣股利稅,台灣基本稅額怎麼扣抵?〉。
容易踩雷
- 把台日取決め當成自動降稅;需要提交屆出書。
- 誤用一般租稅條約的屆出書;台灣適用所得相互免除法的專用手續。
- 以為只要是台灣人就適用;歸屬於日本國內事業所等的配當不適用。
- 忽略異動時需再提交(様式 1 的元本數量增減可省略)。
常見問題
台日取決め的股利稅率是多少?
國稅廳說明降為 10%,復興特別所得稅不課徵;對照的所得稅法一般稅率為 20%,上場股票通常為 15.315%。
要向誰提交屆出書?
配當支付者或支付的取扱者,由其轉交稅務署長。
上場股票有特別的屆出書嗎?
有,様式 1-2「特例屆出書」。
需要手續費嗎?
不需要。